人身损害赔偿权是否具有转让之权利

遵义律师事务所 2808

人身损害赔偿权是人身具有转让之权利,但一般是损害受害人的家属可以享有部分权利,而其他的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否起诉程序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会根据情况审核受理。转让之权

一、人身人身损害赔偿权是损害否具有转让之权利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能转让,但是赔偿由于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权利,具有专属性,权否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转让之权转让是有限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人身请求权利可以由受害人的家属享有,其他的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二、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是权否怎样的

1.起诉状。律师在线提醒您,转让之权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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